復陳慧誠居士書
手書備悉。光明年春秋間.尚有許多須料理事.一處皆無暇去。唯冬則欲往溫暖處避寒。此後則行蹤不定.到處是家。不三五月.又復他往.以免信札應酬.以致自誤。念佛偈內中.有上下文義不關切者.或韻有不協.或詞有未善.稍為改正。至末後一偈.及後之五言偈.語意過傲.故為改之。凡人不可自高自大.自大則人不重.不可不知。龍舒文未寄.蓋已送完無有矣。此文貴極.每本三角.故無力多印也。王朱氏等.既欲皈依.今為取法名.王朱氏法名慧淑。馬袁氏法名慧懿。袁三姐法名慧貞。祈令彼等均依文鈔嘉言録.以自行復以化他。則可不愧為佛弟子矣。冗事多端.不暇詳述。[十二月十日燈下]
☑ 👉 三編下冊 第621頁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三 [33-047] 復陳慧誠居士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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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祈】 請、求。
【令】 ①使、讓。[動詞] ②敬辭。用以尊稱他人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。[形容詞]③...
【鈔】 ①[名詞]文學作品等經過選錄而編成的書。②[動詞]謄寫。③...
【録】 同「錄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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