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慧海居士書一
手書備悉。但以香期冗繁.不能即復。文鈔前日已請上海太平寺帳房令寄百部。若書已垂罄.則可減半.悉掛號.彼當即寄矣。濱江若好讀者多.光到上海.當再寄百部.以期結緣。其款皆不須寄。但能任觀音菩薩頌.則無願不周矣。眷屬之向化.亦當以漸。久之自可不知不覺與之俱化。但看自己心之誠否。誠則無有不感格者。若自己尚是空套子.假塲面.則便無感化力。而反招誹謗之辱矣。世出世法.皆以身為本。平常信札.但取認識即已.何須求工.以致引歉也。一切善事.皆願隨喜.實為大菩提心。待後暇時.詳陳法雲寺慈幼院之因緣.祈為隨心贊助也。文鈔中有此二事之疏.可以意知。此事非光所倡.而魏梅蓀[梅蓀前清翰林、民國隱居不出、可知其概、]等拉光於中.以助鬧熱耳。
☑ 👉 三編下冊 第697頁
印光法師文鈔 三編卷三 [33-108] 復慧海居士書一
字詞簡釋 (僅列部分字義、其他字義請另查詢字辭典、電腦自動產生、僅供參考)
【鈔】 ①[名詞]文學作品等經過選錄而編成的書。②[動詞]謄寫。③...
【令】 ①使、讓。[動詞] ②敬辭。用以尊稱他人的親屬或有關係的人。[形容詞]③...
【感格】 感動、感化。
【塲】 「場」的異體字。
【大菩提心】 自利利他之心。(文鈔[31-202])
【祈】 請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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